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DZB-20260703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餐模式:多样化供餐
5、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食堂,位于学校内部东北角,食堂一层,餐厅面积约1200平方米,师生就餐人数约1400人。
6、服务内容: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饭菜价格依据成本分析定价,餐厨垃圾处理等。大众餐饮,必须有适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低、中、高档菜按照 2:5:3 比例合理搭配,满足师生用餐需求,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不受影响;确保师生对学校饮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餐饮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限:1年。
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hnxdzb@126.com 邮箱或现场递交上述材料,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500元(采用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账 户: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0434707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相关收费规定,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4、固定资产及遗留费用交接约定:
(1)资产交接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配合采购人、原食堂承包方开展固定资产逐项清点,签署交接清单,正式完成资产移交。截至2026年7月,该批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7636.15元。
(2)资产折旧约定:全部移交固定资产将于2027年7月1日完成全部折旧,折旧期满后账面资产净值归零,后续资产维修、保养、更换及更新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预存燃气费交接:食堂燃气账户现有预存余额1726.24元,交接阶段三方现场核对账面与表计余额无误后,随食堂场地及配套设施一并同步移交至新任中标运营单位使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华初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和风街与润泽路交叉口
联系人:金文帅
联系方式:15838061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联系人:寇亚茹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寇亚茹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
发布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 年7月7日
20260707153827153555470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