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农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单位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农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农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MMBZ5004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MMBZ5004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境内
2.6 建设规模:巢湖市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农田改造项目建设面积暂定约3.5万亩,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槐林镇、散兵镇、中垾镇、烔炀镇、天河街道和卧牛山街道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尾水拦截与净化等。其中污染修复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设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勘察测绘、项目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可研、初设评审报批工作、竣工成果勘测、重要建筑物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05亿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约30个月(前期勘察设计6个月+暂定施工期12个月+质量缺陷期12个月)
2.9 招标范围:巢湖市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农田改造项目建设面积暂定约3.5万亩,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槐林镇、散兵镇、中垾镇、烔炀镇、天河街道和卧牛山街道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尾水拦截与净化等。其中污染修复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设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勘察测绘、项目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可研、初设评审报批工作、竣工成果勘测、重要建筑物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139.21万元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 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高标准农田项目、农田水利项目规划设计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单个项目合同设计费金额9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
(2)业绩内容必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须为已完成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 勘察设备要求:/;
3.1.8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提供,并满足 3.1.5条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4信誉要求;
(4)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3098。
5.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3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0时00分。
9.2 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开标室(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巢湖市市政府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汤玮娅
电 话:0551-8218503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韩乐娜
电 话:0551-8232309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0551-82339290
12.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1.1款和第11.2款。
13. 其他事项说明
1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4.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81010102100015382503411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巢湖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206883800754850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