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膜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广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广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膜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广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膜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GPZB202604-GWQM008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标包号 |
标包 |
数量 |
预计年采购金额(含税) |
供货期 |
| 标包一 |
汽车窗膜A |
以实际采购量来核算 |
人民币700万元/年 |
合同采用″1+1”模式(期限不超过2年) |
| 标包二 |
汽车窗膜B |
以实际采购量来核算 |
人民币500万元/年 |
合同采用″1+1”模式(期限不超过2年) |
| 标包三 |
汽车漆面膜、改色膜、天窗冰甲 |
以实际采购量来核算 |
人民币300万元/年 |
合同采用″1+1”模式(期限不超过2年) |
1、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合同”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针对标包整体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包部分内容进行选择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各标包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包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须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包含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子公司,即制造商股份占比大于50%,提供股权证明资料)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品牌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授权范围必须明确包含″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合作供货及对授权品牌的合法使用”),并加盖品牌方公司公章。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须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包含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子公司,即制造商股份占比大于50%,提供股权证明资料),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包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须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包含制造商控股的销售子公司,即制造商股份占比大于50%,提供股权证明资料)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品牌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授权范围必须明确包含″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合作供货及对授权品牌的合法使用”),并加盖品牌方公司公章。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获取
-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应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购买CA证书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8月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在平台选择网上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售后不退。
-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400元,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集中解密。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
(1)点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CA办理完成后,登录平台,下载″环境检测工具”,安装″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传(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2)或通过微信搜索″粤企签”申请移动数字证书。
- 样品图册
(1)投标人可现场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样品图册,无论采用哪种递交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送达的样品将予以拒收。
(2)所有样品图册密封包装,外包装上须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按要求进行标识,招标人对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样品包装须可靠、牢固,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包装损坏产生的后果。
(4)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蔡先生
收件电话:15918743375
收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中区一号楼205室。
五、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州广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888 号
电话:159187433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杨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广物中心21楼
电话:020-83717852,020-83872261转17(无需等待直拨)
电子邮箱:liangbh008@avic.com
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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