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审建备字〔2025〕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通泰盛欣集采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蔚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40MW/80MWh)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蔚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40MW/80MWh)采购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规模2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本次招标为蔚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40MW/80MWh)采购。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6.25MW和10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40MW/80MWh储能系统,考虑到周边新能源项目发展情况,预留2个出线间隔用于周边新能源项目汇集接入,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蔚县500kV变电站。新建并网线路长度约7.8km, 具体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最终批复为准。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蔚县陈家洼乡、杨庄窠乡、北水泉镇、黄梅乡,距蔚县县城约65km,国道G112从风场穿过,交通较便利。
2.4项目所在地:
蔚县2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境内,场址位于蔚县市区东北方向约30km,场区南北跨度约25km,东西跨度约28km。场址内地形属于山地丘陵,冲沟较多。地貌主要以果树,林地及农田为主。风场附近有 S010张石高速公路、G112京环线、G109京拉线、县道石北线、张石高速蔚县北互通连接线公路及各乡村道路交叉成网,交通运输便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相关行业规范和验收标准,投标所有设备及配件、备品备件为全新原厂、无翻新、无改制。
2.6 交货地点:储能基础台面交货。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出厂检测,实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8质保期:自风机240小时试运行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采购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制造商。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1.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文件可不附,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应所投设备产品认证(如CE、UL、TUV等)及出厂检测报告。
3.2.2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拥有两项4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配套80MWh及以上储能系统供货投运业绩。
注: 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首页及签署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及设备容量关键信息页面 )和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3.1需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7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投标文件,对技术规范书逐条响应,无实质性偏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4日8:00至2026年7月29日8:00(北京时间,下同),任意时间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各投标人应于开标后一周内邮寄提供纸质版归档文件2份(一正一副),纸质版归档文件应采用经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须密封提交。纸质版归档文件邮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南1号(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0313-4198105。纸当纸质版归档文件和经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经平台递交的盖章版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
一档:概(估)算<15万,收费金额300元;
二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500~900元;
三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900~1500元;
四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500元;
五档:2000万≤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3500元;
六档:5000万≤概(估)算,收费金额4500元;
本次收费标准为3500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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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张家口通泰盛欣集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街西山底小区3号楼 邮 编:075000 联系电话:15031320595 联 系 人:谢强军 |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南1号 邮 编:075000 联系电话:0313-4198105 ;13463137368 联 系 人:李亚莉、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