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2026至2028年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区域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644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北六公里处,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和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3200MW。电厂2015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5年。电厂距离灵武市(城市)六公里,距离银川市(城市)40公里。
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81公里,距大武口市区2.5公里。目前装机容量为2×330MW,电厂于2008年10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10年11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33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0年12月10日、18日相继转入商业运营。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015年9月6日开工建设,分别于2017年8月31日、12月26日转入商业运营。
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东侧,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双抽供热发电机组,2016年11月11日两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营,电厂距离中卫市12公里。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内,紧邻京藏高速公路。电厂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0、12月正式投产发电,电厂距离石嘴山市惠农区12公里,距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17公里,交通方便。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 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电厂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 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四期)位于青铜峡市大坝镇,距离青铜峡(城市)17公里,距离银川(城市)80公里,交通方便。一二期工程为4×330MW燃煤湿冷机组,一期工程二台机组于九十年代初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二台机组于1997年建成投产;三期工程为2×600MW 亚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31 日和2009年4月28 日投产;四期工程为2×660 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分别于2018年9月及2019年4月投产发电。
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距灵武市东南约48km、宁东镇以南约37km处、马家滩镇西北11.35km处;东北距鸳冯公路约5km,东南距石马公路约7.7km;东距麦垛山井田约1.2km,西南距±800kV换流变电站约15km。
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西南距银川市110km,距平罗县城60km,距陶乐镇约30km,西边距黄河约7km,距203省道约5km,距平罗精细化工业园区5km。
为全面准确了解各公司建构筑物的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依据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区域内各公司的重要建筑物进行变形观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2028年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区域一体化服务项目,具体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的2026年-2028年建构筑物变形观测服务。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构筑物变形观测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8-2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2)以此类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等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对应位置提供。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3)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技术招标文件中“技术初评”“技术详评”的第一页说明。
7.3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英力特大厦A座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邵明力
电 话:0951-5082282
电子邮箱:1289580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5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买泽强
电 话:0951-6971045
电子邮箱:20033144@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