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本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2026年2号机组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消缺项目
2.1.2工程项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华能荆门2×350MW热电联产新建工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东侧紧临207国道。1号机组于2014年7月正式投产,2号机组于2012年8月正式投产。2023年6月,完成2号机组宽负荷工业供热改造,2025年4月,完成1号机组宽负荷工业供热改造,2024年10月,两台机组完成液氨改造尿素工作。为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部署,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6年12月31日止,所有压力管道必须完成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要求,我厂除锅炉范围内管道外,全厂压力管道需要补充办理使用登记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需要处理,投标方需在我厂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时,对查出的缺陷进行处理。
2.1.4工期: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及技改项目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工程所查出缺陷处理工作。由于检验工作只进行了小部分,无法精确计算工作量,实际缺陷数量以特检院检验结果为准。具体检验管道名称、规格、材质及预估返修焊口数量见附件。
此项目需根据机组运行方式多次分批分段进行,工作地点会在在全厂范围内频繁转换,且涉及较大量的高空作业。施工方需在消缺工作结束前固定一支施工队在现场,及时消除特检院所检出缺陷。2号机组大约在9月计划检修,计划检修过程中需增加人手,集中把2号机所属范围内管道查出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成,其余缺陷按机组运行方式择机处理。投标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特检院以及我厂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各项要求,根据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工程的工作进度,高效、高质量的完成缺陷处理工作,并且固定资料员,及时跟进检验进度,完成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工作。
2.2.2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照明及工作电源由投标方自行接线解决,招标方仅提供各处检修总电源(指现场检修电源箱)。施工地点有220V、380V检修电源和照明电源、必要的起重设备及专用设备。投标方需负责本次检修项目中所有相关检修临时电源电缆的敷设和拆接线。
2.2.3工作中应注意成品保护,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出现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工作范围内外设备和附件及厂房、地面等破坏、污损、破损,招标方有权根据修复费用扣除投标方修复费用,并根据情节处以2~3倍罚款。
2.2.4投标方自进驻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始,全面负责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消缺工作。所有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所有施工中需使用的工器具(如:照明设备、起重钢丝绳、电动板手等)、运输车辆、普通的消耗材料自带。投标方负责领料和相关物资的转运工作,招标方人员配合(需要车辆、起重器具由投标方自理),废料、检修垃圾必须退返仓库或运至招标方指定堆放地点。
2.2.5招标方可以在生产现场使用起吊设备、升降机,但必须由有资质人员操作。
2.2.6处理缺陷所需全部消耗材料由投标方负责。
2.2.7如需更换部分管道、管件等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材料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2.2.8投标方需同压力管道补充登记检验相关人员一起提前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准备(含办理工作票),并进行技术人员面试,对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的,应按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GC1和GCD);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起至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招标文件不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