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桥镇彭楼村、农立发谷物种植农场)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桥镇彭楼村、农立发谷物种植农场)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对濉溪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建[2026]1号
1.4 招标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桥镇彭楼村、农立发谷物种植农场)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WGZ50844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WGZ50844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刘桥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约3900亩。
2.7 合同估算价:10074042.58元(含预留金200000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控制价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件。
退休人员应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退休证明及身份证。
3.1.6 其他要求:无。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 3.1.1 项要求;联合体牵头方还应符合上述 3.1.3 项要求;
(3)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符合上述 3.1.5 项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 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61-3380005、15205615818、1820561143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二楼一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刘桥镇012县道附近
联 系 人:张军舰
电 话:17305616600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古城路153号原日报社二楼
联 系 人:李兰兰、丁娜
电 话:0561-3380005、15205615818、18205611431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四楼
电 话:0561-6079930
1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7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14562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