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培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6743,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注册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于2006年1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全面建成,8月打通全流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2011年1月工厂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公司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230.9公顷,于2012年11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11月6日进行了第四次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包括年产180万吨甲醇、30万吨乙烯、30万吨丙烯,副产丙烷、煤基混合戊烯(C5)、二氧化碳、混合碳四(C4)、硫磺、混合烃、甲基叔丁基醚、丁烯-1、抽余2-丙基庚醇、抽余碳四、变换不凝气和工业戊醛;2024年6月25日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工作,登记品种包含甲醇、乙烯、丙烯、硫磺等41种危险化学品。
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80万吨/年甲醇生产装置(包括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包括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生产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碳四生产装置;配套的公、辅生产设施。热电站(4台480t/h高压蒸汽锅炉和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站的4#锅炉系统,为碳四生产装置配套的供热系统、热电站的烟气脱硝系统)、给排水系统(原水净化、循环水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变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热采暖通风、原料、产品储运系统等。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包括新型煤化工工艺、氧化工艺、裂解工艺、加氢工艺、聚合工艺,构成15个重大危险源。2023年9月28日公司再次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
2.1.2项目招标范围
通过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培植辅导工作,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14个要素的有效运行为主线,将要素内容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与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融合,以先进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领导力提升为引导,以制度流程梳理完善为切入点,以提升安全管理、消除否决项为重点,以监督审核为抓手,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现状及其安全文化进行评估,验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针对要素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指导意见,出具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并制定每一年度要素提升安排和计划。
(2)对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相关要素,协助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手册》,协助企业开展体系内审工作;组织要素负责专家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要求,梳理14个A级要素的制度及程序文件(满足B级要素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制度文件,制度文件满足界面清晰、可运行。
(3)对提升要素进行深入辅导,根据不同层级,开展要素专项培训,指导员工使用要素运行方法实践,搭建运行资料数据,将必要的工作内容融入要素运行;指导公司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和标准化体系内审,培养企业内训师和内审员,强化体系独立运行能力;指导企业设定绩效运行指标,将绩效指标融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
(4)开展相关短板要素的巩固提升;开展标准化达标评估,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全面评估要素提升情况,总结提升工作取得的效果。
(5)项目实施范围
培植项目启动后,项目组与公司推进工作组联合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培植工作内容包括:
①培植项目启动初期成立领导及工作组,统筹、策划、监测推进工作质量、进度,协调相应资源,开展项目整体宣传与沟通。
②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现状及其安全文化进行评估,验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③对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相关要素,协助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手册》,并针对要素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出具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并提出每一年度要素提升安排和计划。
④组织要素负责专家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要求,梳理15个A级要素的制度及程序文件(满足B级要素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制度文件,制度文件满足界面清晰、可运行。
⑤对提升要素进行深入辅导,根据不同层级,开展要素专项培训,指导员工使用要素运行方法实践,搭建运行资料数据,将必要的工作内容融入要素运行。
⑥对提升的要素运行验证,根据要素实际运行情况反推要素辅导内容完善程度,并结合新颁布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要素管理内容,做到持续改进。
⑦指导公司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和标准化体系内审,培养企业内训师和内审员,强化体系独立运行能力。
⑧指导企业设定绩效运行指标,将绩效指标融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
⑨开展标准化达标评估,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全面评估要素提升情况,总结提升工作取得的效果。
2.1.3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名单中的评审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培植技术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0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8-27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014060
联 系 人:顾斓芳
电 话:0472-5332097
电子邮箱:1051349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张鹏慧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