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6年主网一次设备(广东盛宏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铭昱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第五批次物资专项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90006200240094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6年主网一次设备(广东盛宏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铭昱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第五批次物资专项直接采购,采购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按公司2026年省级物资采购工作计划开展招标工作,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本项目为省级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标的1:110kV组合电器配件等(广东盛宏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其中110kV组合电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18套,220kV组合电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4套。
标的2:110kV组合电器配件(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其中110kV组合电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5套。
标的3:110kV组合电器配件等(广州市铭昱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其中110kV组合电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7套,220kV组合电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1套,断路器配件预计采购数量2套。
2.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货物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SZPS2283083-2025)第六条 第一点″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本项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Q/CSG2131001-2022)等公司制度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内,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考虑到新购置设备与原设备的兼容性,需向原设备厂家购买。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SZPS2283083-2025)第六条及附录C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符合″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拟对以上项目所需设备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东盛宏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本次采购的110kV组合电器配件、220kV组合电器配件用于110kV大学城站10个间隔110kV GIS设备A修运维等9个项目。由于上述项目需要采购GIS设备A修提升及专业维保、调试、隐患处理配套专用物资,为确保产品一致性、兼容性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因此需对原设备供应商开展物资采购。 | 标的1:110kV组合电器配件等(广东盛宏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标包1] |
2 | 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本次采购的110kV组合电器配件用于110kV少年宫站、110kV益田站、110kV屯州站110kVGIS设备A修等5个项目。由于因项目采购的设备配件安装方式及内部结构均具独有技术独特性,其他厂家部件存在匹配困难等不确定性,为确保检修后的设备与原设备成套和匹配、型号参数保持一致,确保更换后,产品一致性、兼容性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需采用设备原厂的配件。 | 标的2:110kV组合电器配件(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标包1] |
3 | 广州市铭昱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采购的110kV组合电器配件、断路器配件及220kV组合电器配件用于220kV梅林站9组220kV断路器大修等6个项目。由于上述项目设备配件安装方式及内部结构均具独有技术独特性,为确保检修后的设备与原设备成套和匹配、型号参数保持一致、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需采用设备原厂的配件。 | 标的3:110kV组合电器配件等(广州市铭昱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标包1]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9月08日 至2026年09月14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4008100100转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迪马迪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9月08日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