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20263315G
公布日期 : 2026-09-11
项目概况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6—2028年度液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63315G
项目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6—2028年度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4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海水厂2026—2028年度液氧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工业液氧,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2年的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履约生效之日起2年或合同金额全部用完后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þ有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液氧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液氧)、液氧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供应商须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 象山河路6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586891427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2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书焓、陈露、林申杰、胡栋、叶旭锴、梁慧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339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