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雄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雄县葛各庄
采购人联系方式:彭志勇 0312-63895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复兴西路77号直隶大厦A座3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玮 0312-6775722
采购预算金额:2591715.00
采购用途 : 教学实验室装置设施、仪器及台式计算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要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具体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null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23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09 09:30
开标时间:2026-10-09 09:30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本项目平台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请供应商拨打CA电话4009982981,按照提示办理,请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则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M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 3.本项目属于远程异地评审,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 4.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 6.潜在供应商对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雄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鑫义路86号),联系方式:雄县财政局采购办0312-6158308。质疑联系方式同采购人信息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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