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级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9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士龙 0316-57685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号物产集团A座3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楠楠 0316-2011186
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0
采购用途 : (1)标的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车辆拖车费项目(广阳区A包)
预算金额(万元):21万元
(2)标的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车辆拖车费项目(安次区B包)
预算金额(万元):36万元
(3)标的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车辆拖车费项目(开发区及辖区部分高速路段C包)
预算金额(万元):15万元 #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23
时刻说明:8:3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09 09:00
开标时间:2026-10-0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完成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6-2920630。 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本项目共分A/B/C三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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