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及试桩勘察设计及试桩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分公司)大唐福建漳州东山前楼 50.6MWW海上渔光互补光伏电 站 新 建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及 试 桩 已 由 东 山 县 发 展 改 革 局 以 闽 发 改 备 [2026]E06001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若本项目项目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已完成设立,则由项目公司直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由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待项目公司依法设立后,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整体转移至项目公司, 各方届时另行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为 2:8,招标人为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FJ-202610044
2.2 项目名称:大唐福建漳州东山前楼 50.6MWW 海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及试桩
2.3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前楼镇
2.4 建设规模:50.6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开始收资,11 月 10 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及内外部审查,具备主体施工标招标条件。工程完工后 30 日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主要设备选型、技术资料交付进度:于合同签订后、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含光伏区、进场道路(进入各光伏场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站及进站道路、35kV 集电线路的设计工作。包含与送出线路标段的设计配合工作,包含因光伏区、升压站地块变化及集电线路路径变化引起的重复设计工作。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试桩工作、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回访、设计总结、设计评价等。
2.勘察测量工作。完成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地质勘察(含 1:500 地形图测绘),出具地质详勘报告,包含因光伏区、升压站地块变化及集电线路路径变化引起的重复勘察、测量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要求。
3.勘察设计人负责从地质详勘、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及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收、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
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交底;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检查、档案验收 (包括大唐集团电子档案系统录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查 (费用由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人应指派设计工代常驻现场配合上述工作。
4.勘察设计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
“基因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编制本项目“基因工程”策划方案,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和修改。
5.勘察设计人在项目可研深度的基础上对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含工程量清单、设计概算)、经济评价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根据可研及专题批复意见(包含但不限于环评、水保、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无人值守场站、消防设计专篇、光资源评估、地灾、防洪等)开展设计工作。
6.勘察设计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概算编制,编制各类工程技术规范书,配合评标,参加技术谈判工作。招标文件编制也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等主要甲乙供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编制,根据图纸及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
7.勘察设计人应在施工图出具前完成试桩任务书的编制、现场试桩并出具试桩报告。
8.勘察设计人在本项目实施至本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提供至少三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一项应用专利,两项期刊论文或获取行业级奖项,其中期刊应在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期刊发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同时包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至少 1 个 50.6MW 及以上已完成的水光(含海面)互补光伏电站勘察设计阶段业绩(含 EPC 总承包中勘察设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近 3 年至少 1个 50.6MW 及以上已完成的光伏电站勘察设计阶段业绩(含 EPC 总承包中勘察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业主证明。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5.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5.4 其他注意事项:
5.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6.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6.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 567 号光电大厦 14 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保利天悦 M06 号楼 3 层
邮编:510335
联系人:彭国强
电话:020-88589622pengguoqiang@cweme.com .
9.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10.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供应链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