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唐华银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 年拟开发建设的风电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610-FW09
2.2 项目名称:耒阳盛唐风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2.4 建设规模:60MW。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6 年 11 月 1 日 2028 年 10 月 30 日(24 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耒阳盛唐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盛唐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地形测绘、详勘、风电场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环保水保二次设计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近 5 年(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个 5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近 5 年(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 50MW 及以上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签字页及及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或项目完工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完工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5.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5.4 其他注意事项:
5.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6.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6.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华银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水东江街道新和居委会振兴路 185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14
联系人:任浩
电话:027-8526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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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10.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