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计量测试所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西大街12号10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航 0313-419000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张家口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05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峰 0313-5904981
采购预算金额:1139300.00
采购用途 : E包采购燃气表检定装置一套,F包采购光栅指示表检定仪一套,G包采购标准铂电阻温度计五套、全自动电阻机校验仪(LCRZ)一套、全自动电阻机校验仪(ZX99A)一套、温湿度试验设备一套、婴儿培养箱检测仪一套、液体恒温槽((-60~100)摄氏度)一套、液体恒温槽((-20~300)摄氏度)一套、标准铂铑热电偶一套、精密露点仪一套、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一套。#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09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20 09:00
开标时间:2026-10-20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1.5%计费。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11.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