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港口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东区防风抑尘网工程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SDGK-SPGGK-20260927001001 | ||
| 2026-09-28 | 2026-10-19 |
|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东区防风抑尘网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GK-20260927001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
规模: |
工程概况: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新建2个10万吨级(南#9-#10泊位)、2个20万吨级(南#11、南#13泊位)、1个30万吨级专业化散货泊位(南#16泊位)和1个20万吨级干散货泊位(南#12泊位),改建2个通用泊位(南#14-#15泊位)为专业化散货泊位,设计通过能力1.41亿吨;同时,配套建设港区铁路、公路等相应基础设施,围填海面积414公顷。采购范围:本工程主要为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东区防风抑尘网工程,主要包括拟在石臼港区东作业区建设长度约4787m的防尘网(以施工图为准),高度12m,面网采用纤维网形式,基础采用可移动式钢筋混凝土平板基础及部分带柱基础。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
备注: |
|||
|
招标人: |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伟强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15863397828 |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港生产调度楼) |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刘宇 |
|
代理联系电话: |
13963037505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
| 标段(包)编号: |
SPGGK-20260927001001-01 |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东区防风抑尘网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6-09-28 09:00到2026-10-19 09: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2026-10-09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10-19 09:00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10-19 09: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供应商工作台,点击″招采平台”进入系统。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3、业务流程操作手册:https://gaineasy.cn/helpCenterD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供应商工作台,点击″招采平台”进入系统。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港易佳数智化采购供应链生态平台(https://gaineasy.cn)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2家成员参加;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参加。若联合体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工程概况: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新建2个10万吨级(南#9-#10泊位)、2个20万吨级(南#11、南#13泊位)、1个30万吨级专业化散货泊位(南#16泊位)和1个20万吨级干散货泊位(南#12泊位),改建2个通用泊位(南#14-#15泊位)为专业化散货泊位,设计通过能力1.41亿吨;同时,配套建设港区铁路、公路等相应基础设施,围填海面积414公顷。 采购范围:本工程主要为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东区防风抑尘网工程,主要包括拟在石臼港区东作业区建设长度约4787m的防尘网(以施工图为准),高度12m,面网采用纤维网形式,基础采用可移动式钢筋混凝土平板基础及部分带柱基础。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 2.本项目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2家成员参加;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参加。若联合体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任职。1.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2.需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提供所在单位近期社保证明(所提供的社保证明的日期需涵盖开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 4.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一种: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④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当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防风抑尘网(含安装)或钢结构施工(含安装)业绩,(若合同未单独列明相关施工内容合同金额,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文件或业主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1.提供有效的合同(要求至少体现合同内容、金额、签字盖章等主要内容,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需提供能证明施工部分金额的材料);2.发票。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清晰可辨、无遮挡的来往发票扫描件或带校验码的电子发票,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可查,且为有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开标之日起30日前)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规模要求,应提供能体现规模的清单、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证明具备相关业绩。若投标人无法提供能体现规模的证明材料,则按无效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