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王家寨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席领君 0313-59132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纬一花园小区5号楼1-1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海龙 0313-5806860
采购预算金额:1998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一家监理单位,承担张家口市财政局下达的2026年度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和桥西区)″刨路待修费”范畴内的市政道路上发生的挖掘道路及便道的恢复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10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19 09:00
开标时间:2026-10-1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供货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7、0313-7680600。 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11.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