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榆树沟管理处国土局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少博 0313-575434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晨 0313-8015335
采购预算金额:697853.22
采购用途 : 本项目顺接原有的海源路北路(现状路),全长102.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道路宽度15.55米。一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标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12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28 15:32
开标时间:2026-10-14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采购人支付,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1.0%计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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