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土建、电气及信息化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土建、电气及信息化采购安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214002),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6】81号、【2026】21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沁水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土建、电气及信息化采购安装) 2.2建设规模:该工程设计年供水规模218.06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供水管道84.89km,一体化站9座;更换21个自然村的村外供水管线共12.54km;胡底净水厂1座(4000m3/d);维修24个自然村的30座村内蓄水池;改造39个自然村的村内管网;设置消毒设施56套;安装智能水表18234套等。 2.3 建设地点:沁水县胡底乡、端氏镇、嘉峰镇及郑村镇 2.4 投资金额:11200万元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002 第二标段:电气及信息化采购安装,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18个月 二标段:18个月 2.7 工程质量(各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建筑、安装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副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002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信息化、电气设备方面的施工能力;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自动化或电气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9日12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ty2.jcebid.com)。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5、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6.2 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835674216 9、其他公示内容 9.1 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位置签章,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平台不予受理。 9.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9.3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水务局 电 话:0356-7022147 电子邮件:qsxswjjjztb@163.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沁水县水务局新建西街173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00567561 电子邮件:qsxgsg2012@163.com 招标代理:欣茂(山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65号平阳景苑16号楼1单元704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835674216 电子邮件:15868228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欣茂(山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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