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大唐兰陵西北部风电项目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10LQHT-W001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
2.3 建设规模:156.25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12 月 20 日交付首套塔架,2027 年 5 月 30 日完成所有塔架的交付,交付过程中确保满足项目现场需求,最终交付日期按招标方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
2.6 数 量:混塔 24 台套(高度 180 米 18 台套、高度 160 米 6 台套)、钢塔 1 台套(高度 125 米 1 台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25 台套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型号:EN-220/6.25,叶轮直径 220m,轮毂高度 180 米 18 台套、160 米 6 台套、高度 125 米 1 台套)塔架设计及制造(从风机基础预埋件至机舱底部法兰)、运输。其中 24 台套(轮毂高度 180 米 18 台套、160 米 6 台套)风机塔架为锥形渐变径干式连接钢混
塔,预应力系统采用体外张拉型式。1 台套(轮毂高度 125 米 1 台套)风机塔架为钢塔(所有塔筒的塔筒与机舱的连接螺栓及 125 米钢塔的塔筒与塔筒、塔筒与基础环的连接螺栓均由主机厂家提供)。
清理改造风场场外道路、桥梁、隧道、线路迁移、路桥加固、林木移植、村庄内通行、绕村道路租地、现场协调等一切路障以保障设备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中。存放场地租赁、保管费用及货物从出厂至项目现场各机位的车辆牵引、设备装卸、倒运、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的路改费用由卖方负责,价格包含在总价范围内。由卖方负责需要提供路改技术要求方案,满足供货设备运输要求。
2.9 交货地点:大唐兰陵西北部风电项目机位点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12 月 20 日交付首套塔架,2027 年 5 月 30 日完成所有塔架的交付,交付过程中确保满足项目现场需求,最终交付日期按招标方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本大唐兰陵西北部风电项目塔架(混塔)设计及制造项目实际发包方为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鉴于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未设立供应链系统、银行账户暂未开通,本次采购由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代为进行。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系统设立完成、银行账户开通之前,本项目相关的合同签订以及项目管理、费用支付等暂由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代为实施;待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系统设立完成、银行账户开通之后,本项目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后期项目管理、费用支付等合同履行全部事宜。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大唐(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合同主体所需签署的各类文件,并应确认不因合同主体问题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160m 及以上钢混或全混塔架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 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 160 m 及以上钢混塔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9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09:00 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联系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 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东三环北首高速路出口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董鹏
电话:010-68777095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