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2026-010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文化环境提升改造建设设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文化环境提升改造设计,主要包括8楼9楼挑空区域与电梯厅、8楼9楼东西贯通走廊、4楼贯通走廊等室内区域的文化建设提升,共1607平方米;办公楼前庭院广场的若干展览展示标语牌、东西花架廊道文化展示设计及大门两侧围栏外所有标语牌更新设计等。包含项目整体设计(整体文化主题策划、版面布局设计、视觉风格设计、色彩体系设计、分区效果图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4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5.4设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工作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zhongyizb01@163.com(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文件领取表、磋商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获取文件邮箱;
注: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到账),采用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公司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合作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62200100100016844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6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0楼1003房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0楼1003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5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9、10楼
联系人:安营营 张飞
联系方式:0371-5869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营营 张飞
联系方式:0371-586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