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数据科技物资编码智能管理系统功能扩展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84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物资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采购管理的专业执行机构,履行物资与采购管理、监督、服务职责,以服务全局、赋能发展为使命,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构建智慧供应链全链条服务格局。2023年,物资公司牵头建设了物资编码智能审核系统,将物资主数据管理成功由集团主数据管理系统切换至物资编码智能审核系统,实现了国家能源集团各产业板块物资主数据的统一提报、统一审核、统一管理,并实现了以图分类、OCR识别、自动赋码等创新应用,该系统整体运行平稳顺畅,为行业内物资主数据管理提供了成功示范和借鉴。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主数据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在物资主数据管理领域拥有十余年的管理经验,主要负责国家能源集团物资主数据标准化建设、物资主数据专家组管理、物资编码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及运维等相关业务。伴随集团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管理精细化的要求提升,现有系统无法覆盖工程服务主数据的管理要求,同时物资主数据智能化治理方面仍具备较大的优化空间,为打破现有瓶颈,支撑集团未来更高质量的发展,需启动本项目,在现有物资编码智能审核系统中建成工程服务主数据管理模块、提升物资主数据业务场景的智能化水平,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石。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物资编码智能管理系统功能扩展项目,围绕国家能源集团数字化转型总体部署,在现有物资编码智能管理系统(主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与升级,打造覆盖"工程服务/物资主数据统一管理—业务场景的AI应用"的智能数据管理平台。
主要建设范围包括:
(1)在现有物资编码智能管理系统(主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基础上建成工程服务主数据管理模块,实现工程服务分类体系管理、服务主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报表查询、专家管理、数据分发等功能,实现集团工程服务主数据的统一标准、分级协同管理。
(2)在现有物资编码智能管理系统(主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基础上扩展物资主数据管理功能,开发配件清册辅助读取、国标行标规则辅助提炼、铺货物资编码智能查找、新旧编码映射关系管理、图文多模态检索等功能,优化现有智能问答,提升图文问答协同交互能力。
(3)工程服务主数据模块与集团公司现有平台进行集成接口扩展,包括MDG系统、SRM系统、ERP系统和智慧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同步。
2.1.3 其他:
项目期限: 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后9个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工程服务主数据开发工作,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开发和建设,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经终验合格转入正式运行。
质保期限 :项目通过验收后需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
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奈伦大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CSMM(China Software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中国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四级及以上评估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三级及以上评估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数据治理服务或主数据系统开发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须清晰可查,且须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PMP资质或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2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1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10-20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奈伦大厦
邮 编:100071
联 系 人:李旭
电 话:010-58681168
电子邮箱:1370755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隋昕
电 话:010-58134657
电子邮箱:2006506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