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设施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65703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设施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XTC-C-265703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需求,保障公司检测中心2026年检测工作顺利进行,拟进行安全生产设施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总估算金额:2179055.00元(不含税)。价款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验收签认的货物清单为依据,并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中标1名投标人。第一标段:检测设备采购,详见《检测设备采购明细表》,估算金额:1674245.00元(不含税);第二标段:安全生产设施采购,详见《安全生产设施采购明细表》,估算金额:504810.00元(不含税)。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检测设备采购;002 第二标段:安全生产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检测设备采购;002 第二标段:安全生产设施采购:
第一标段:检测设备采购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提供不全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投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自到货验收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投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大于12个月的,执行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第二标段:安全生产设施采购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提供不全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投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自到货验收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投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大于12个月的,执行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ebid.gxzb.com.cn)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三路16592号综合办公楼314室
联系人:张小花
电话:187067503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
联系人:贾天佼、张益超、张海飞、刘洋
电话:13299087301
电子邮件:gx865331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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