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设计服务拟投标单位公开征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某单位设计服务拟投标单位公开征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某单位设计服务,建安费:2900万元。
采购范围及内容:某单位设计服务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设计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某单位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省外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2025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等,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选取方式
初步筛选为公开征集,采购单位通过相关比选或采购单位相关工作筛选标准确定最终名单。进入名单的应征人,我单位将主动发出邀请函,邀请参与后续投标;未进入名单的应征人,将发出书面落选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即可);
装订要求:胶装成册;
密封要求: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格式要求:格式不限,由应征人自行拟定,内容应能充分证明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电子版要求:不需提供电子版;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00-17:30至2026年10月23日09:00-18:00(寄出时间在递交时间内可接受文件);
递交方式:将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应征意向文件,征集人将不予接受。)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七、评审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最终入选名单将在相关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进入邀请名单的应征人,我单位将主动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参与后续投标;
未进入邀请名单的应征人,将发出书面落选通知书;
应征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还。
八、其他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8.1征求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248;
8.2征求范围:某单位设计服务投标人响应征求;
8.3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监督部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海东市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1351972332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8211766/17697217582
某单位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