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间市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间市曙光路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占江 0317-36592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欣茹 0317-2057099
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
采购用途 : 河间市人民法院文书送达服务#detail#招标公告#_#pdf#_#edc58968-17e5-c797-33da-44cf8d9c9064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自主网上报名,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0-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23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09 09:00
开标时间:2026-11-0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线参与开标)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供货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1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沧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0317-2017288。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选择″沧州市”,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5709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本项目一律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