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北环东路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牛艳芳 0311-825215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1-8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志乾 0311-83507595
采购预算金额:597000.00
采购用途 : 灵寿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0-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23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12 08:45
开标时间:2026-11-12 08:45
开标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供货时间: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投标人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操作。 2、投标人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按″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部署开标环境。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工具7.8.2005.241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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