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性能IC仿真计算与存储系统招标人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性能IC仿真计算与存储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1105A028
2.2 招标项目名称:高性能IC仿真计算与存储系统。
2.3 数量:1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
本项目拟建设高性能IC仿真计算与存储系统,为大规模集成电路仿真作业提供一体化算力基础设施,涵盖计算服务器、存储与高速通讯网络、集群配套软件四部分,其中计算服务器、存储与高速通讯网络统一纳入平台进行资源管理与调度,为仿真作业提供高性能计算、大容量高可靠数据存储及低时延数据传输等基础支撑能力;集群配套软件涵盖登录软件与调度软件两部分,提供统一、安全的用户接入服务与作业调度管理能力,实现多用户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作业提交与结果获取,以及计算资源的统一编排与智能分配。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为:建成以仿真计算为核心,算力、存储、网络与软件协调配套、性能均衡且易于运维管理的高性能IC仿真平台,能够长期稳定支撑高强度EDA仿真作业,并在算力规模、存储容量、网络性能及作业管理效率等方面全面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同时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与持续运行能力。
具体功能指标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27年1月15日前交付至招标人项目现场。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项目现场(成都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即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内容完整,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正文内容缺页或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已完成的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器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注: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或合同全款发票(注:可不包括质保金金额)】,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框架合同若无金额页,需同时提供满足金额要求的合同相关订单或发票)、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发票或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注:同一框架协议若涉及多份订单视同为1份合同业绩,业绩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其中包括投标人查询截图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5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原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作为其所投产品的一部分,且同一型号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1家投标人认定;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停止评标,则本次招标失败。
(2)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劳务派遣合同或社保代缴合同或控股管理关系证明)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参保人员信息及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最近6个月”指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该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但须体现人员信息和单位名称,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间)。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在职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3)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CEC智慧E采平台”注册(网址:(www.ec-cec.com.cn)。
(4)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序号(5)支付方式)—上传汇款证明材料—(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5)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付款证明材料上传CEC智慧E采平台并予以电话通知(028-85673693/85756520),经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现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必须在CEC智慧E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CEC智慧E采平台,网站客服电话:0755-83261765(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30)。
(7)CEC智慧E采平台的报名入口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自动关闭,未在指定时间前上传标书款付款证明材料的,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CEC智慧E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线下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金发科技国际科创中心3栋5楼(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号)。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及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上传平台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CEC智慧E采平台(www.ec-cec.com.cn)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群纪检部,联系方式:dqjj@csmsc.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6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38100029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魏丹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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