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白宗瑶 0317-796921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东万润绿景园7#楼102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观兴 0317-5507655
采购预算金额:1262820.00
采购用途 :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pdf#_#c43d853d-448a-3685-4276-1845fe6383c2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15.33%;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0-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29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12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2 0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2017288;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50765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