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为:G323章贡区梅林大桥至沙石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沥青材料(第3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询价人及合同签订人为:赣州市创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物品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SBS改性沥青(I-D级) | t | 1770 | 具体数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
2 | 重交沥青(A-70) | t | 480 |
注:上表数量均为暂定数量,仅作为共同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数量为准。若中选人不能按询价人提供的计划及时供货,询价人有权从其他途径调剂供应,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力。
1、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23)及施工图纸(详见附件一)的要求。
2、供货地点: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具体卸货地点以询价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为准。
3、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工止。分批次供货,具体以询价人通知的供货时间为准。报价人(供应商)在收到询价人通知(书面、电话、微信、信息等)后48小时内到货。如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10000元/天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当延期供货达到5天时,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4、其他要求:
(1) 询价人有权将供应商供货的沥青向有相应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送检,一旦发现供应商与承诺供应的品牌和施工图纸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不符,询价人有权拒收或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有权向供应商的任何一批支付款中直接扣款,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并追究其责任。
(2)供应商供货时应提交满足上述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但质量合格证明并不意味着询价人对货物的认可。未提交质量检验报告,询价人可以拒收。材料运输过程中,若因报价人(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材料不能及时送至指定施工点,则该批次材料询价人有权不予现场确认及验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追究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3)供应商应承担因其服务、产品质量等因素导致询价人或第三方的损失,上述损失一旦发生,询价人有权在向供应商的任何一批支付款中直接扣款,并追究其责任。
(4)询价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有权对供应商的″三保能力”等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如发现中选人弄虚作假,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5) 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承诺函中承诺合法开票,因发票不合规造成询价人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具体发票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本次询价的沥青价格下调比例及要求
(一)下调比例及结算方式
1、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沥青批发价格汇总列表中改性沥青-华东信息价为基准价,SBS改性沥青(I-D)的最低下调比例为4.72%;
2、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炼厂重交沥青出厂价格中广州石化火运(70#,A级)信息价为基准价,重交沥青(A-70)的最低下调比例为4.5%。
数量清单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及规格 | 暂定数量(t) | 评审基准单价 (元/t) | 最低下调比例(%) | 评审单价(元/t) | 评审总价 (元) |
1 | SBS改性沥青(I-D) | 1770 | 7950 | 4.72 | 7574.76 | 13407325.2 |
2 | 重交沥青(A-70) | 480 | 6890 | 4.5 | 6579.95 | 3158376 |
含税总价 | 16565701.2 | |||||
备注:本表中评审基准单价为百川盈孚网10月20日公布的参考价格,本表中评审单价和评审总价仅作为报价和评审依据,实际结算单价以成交人二次报价单中所报下调比例计算。
3、结算方式
①、SBS改性沥青(I-D)供货结算单价=下单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沥青批发价格汇总列表中改性沥青-华东信息价×(1-成交人二次报价单中所报改性沥青下调比例)。(例如下单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沥青批发价格汇总列表中改性沥青-华东信息价为8000元/t,成交人二次报价清单中所报的改性沥青下调比例为6%,则当期SBS改性沥青(I-D)供货结算单价为:8000×(1-6%)=7520元/t。)
②、重交沥青(A-70)供货结算单价=下单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炼厂重交沥青出厂价格中广州石化火运(70#,A级)信息价×(1-成交人二次报价单中所报重交沥青下调比例),(例如下单日百川盈孚网公布的国内炼厂重交沥青出厂价格中广州石化火运(70#,A级)信息价为7000元/t,成交人二次报价清单中所报的重交沥青(A-70)下调比例为6%,则当期重交沥青(A-70)供货结算单价为:7000×(1-6%)=6580元/t。)
(二)报价要求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陆万伍仟柒佰零壹元贰角(¥16565701.20元),报价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且报价人所报下调比例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所对应材料的最低下调比例,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可被询价人拒绝。最终下调后结算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场地费、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仓储费、质检费(自检)、损耗、税费、保险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1.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现金或保函形式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2.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3.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现场由询价人核验并收取评审后确定的每标段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单位的保证金按程序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取消中选资格,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为止。中选人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4.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1.成交人须严格按照询价人的通知进行供货,以保证项目顺利完工。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天数由双方根据实际影响确定:①不可抗力;②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管控措施;③非成交人原因导致的停工。
3.成交人所供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询价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成交人在24小时内更换合格材料。因不合格材料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5.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损失及相关费用,成交人怠于主动赔付的,询价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材料款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材料款不足以抵偿费用的,询价人有权全额向成交人追偿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同时要求成交人承担因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六、履约担保
1.在询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证金,报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保函要求:①须履约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备案印章,公证机关对保函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公司所盖印章真实性进行公证,公证书的钢印清晰可辨,报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②保函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从其对公账户缴交保函保费等证明材料。)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成交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且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在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4.履约担保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本)履约担保的格式。
七、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批次材料供应完毕,询价人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及验收单编制结算,实际支付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如有异议,成交人应在1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付款方式:询价人按照结算及成交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在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结算总价的80%;每批次剩余20%结算款在6个月内支付。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参加报价的:具有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
3、销售代理商参加报价的:具有国内沥青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
5.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沥青原材料供应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报价人提供的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签订时间、具体材料等相关信息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6、报价人应具备三保能力,即″保质、保量、保供”(详见承诺函格式)。
7、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价文件组成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
3、发票承诺函;
4、信誉承诺表;
5、三保能力承诺函;
6、销售代理商参加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参加报价的需生产经营许可证。
7、其它资料(单位营业执照、询价保证金保函(如有)等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报价文件壹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十、公告媒介、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查阅询价公告,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下载询价文件,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单位章盖章应齐全、清晰。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00 时,递交地址:赣州市恒科产业园18栋5A层赣州市创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询价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请各报价人委派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询价人将对各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理人进行现场身份核查,如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询价人将对其报价文件予以拒收。
十三、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数量,当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需重新组织询价;
2、报价人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人及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十四、结果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十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赣州市创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询价人地址:赣州市恒科产业园18栋5A层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97-5550577、0797-8107595
十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赣州市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风控法务部)
地 址:赣州市恒科产业园20栋12层(非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电 话:0797-8288386
邮政编码:341000
附件:一、施工图纸(沥青材料技术要求)
赣州市创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