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乌鲁木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国能米东区60万kW光伏项目一期31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部,距乌鲁木齐市约90km。场址西侧为东道海子荒漠湿地,距场址5km。场址几何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44°37′12.16″,E87°39′18.38″,场地自然标高在450m~480m之间,从区域地貌方面讲,拟建场地受风的吹蚀和堆积作用的影响,场地整体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植被发育,沙漠内部绝大部分为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地形多起伏,整体高差30米,地形坡度随地形变化较大。
北沙窝属于半干旱沙漠,地下水丰富,地表植物类型较多,植被以梭梭、红柳、胡杨、三芒草,沙蓬、沙米为主。拟建场地内植被主要为梭梭、三芒草,沙米,属于天然牧草地。
项目场址距东侧公路约 10.5 km;场址西南侧有通往东道海子简易砂石道路,距场址最南侧约有5km;场址内部表面沙土松散,无道路通行。整体来说道路交通条件极为不便,目前场址内及周边无通讯、无电源、无水源,施工及生活条件极为艰苦,施工要充分考虑材料临时存放及二次倒运等措施。
本项目为沙漠光伏,建设规模310MW(交流侧),均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安装。建设 97 个单晶硅光伏方阵,使用 ≥575 Wp N型双面双玻单晶Topcon组件,组件数量为 659932 块,合计 379.4609 MWp。光伏组串接入组串式逆变器,再经箱变升压至35kV,由35kV集电线路送至220kV汇集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次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光伏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除外)供货、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场地平整、安装(包括组件、逆变器)调试工程、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光伏场区围栏、施工临时用电、配合用地征地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搭设、管理、站区绿化、附属工程等。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2)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林草、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
3)本工程设计包括详细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详细勘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专题设计以及审查。
4)承担办理用地手续、国土勘界、林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证照;光伏场区1:500地形图测绘;负责地质灾害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路径走廊的通道占用和征用、临时占地及青苗赔偿、沿途交叉跨越、基础工程、电缆管线(沟)工程、辅助工程(含防坠落装置、三牌、分色牌等)。
5)设备材料采购供货(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所有设备,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以及光伏组件逆变器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调试(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视频监控、光纤环网、光伏场区计算机监控等)、试验(包括设备投运后的容量及性能测试)、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业主结算、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6)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配合业主到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规划和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以及相关合同签订、费用缴纳;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
7)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其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第一次加装的油品以及配套的服务,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不锈钢),包括但不限于场区警示牌、标识牌。
8)五通一平等工作。
9)适应新疆维稳需要的安防设施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满足标准GA 1800.5-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10)取得项目施工许可等相关合规性证照。
11)负责现场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涉及到的各项检测(包括组件与逆变器的所有检测)、审查等工作。
12)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
13)范围接口:
承包人负责光伏发电站光伏场区内的所有工程内容(除非另有说明),并且负责延伸至发包人接口处的部分。
光伏组件:组件正极+400mm线缆负极-200mm线缆连接器/接插件处,组件以下支架属于EPC范围。
逆变器:直流电缆端子、交流电缆端子处。
35kV系统:位于220kV升压站区内的35kV开关柜下电缆端子处,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柜下电缆端子。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位于220kV升压站区内的监控系统光纤端子处。
电缆沟:220kV汇集站区外1m处。
施工供水、施工供电、通信、场外交通等自行解决;进场道路及两个地块之间道路长度暂定10km,详见可研部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设计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设置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并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4 18:3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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