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2022年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2023年1月17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2023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2月#1机组投产,2026年3月#2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30km,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
本次招标范围含4台一次风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2.4交货地点:鄂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轴流风机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能力(提供承诺函)。
3.3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不少于5个引风机或送风机或一次风机成套设备(风机型式均须为动叶可调轴流式)的国内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以及最终用户证明等)”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00:00至2024年01月19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