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对保留的1号抓斗式卸船机结构加固、大车系统改造、电气室整修、机械部分设备延寿、三合一卷盘系统改造、电气直流系统优化、整机油漆;原一期码头西侧仓库拆除和还建、码头西侧工业水管及煤污水管道改道、皮带机1B原有拉紧塔拆除、码头西侧灯塔拆除及塔上摄像照明移位、码头西侧原有卸船机大车轨道延伸、新大车车挡安装、码头皮带机1B栈桥结构及皮带机(包含皮带机支撑结构、卸船机电缆托架、皮带本身以及其拉绳、跑偏等保护开关)延伸,新采购并安装皮带机液压拉紧装置一套(含电源及控制设备,电源取自码头东侧一期码头电气室)、码头皮带机1B封闭廊道结构以及覆盖带延伸(包含廊道内配套照明、消防、冲洗水管等配套电缆、管线等的延长)、码头6kV配套电源系统改造、放射性在线监测设备移位和还建、大车锚定坑基座制作安装、防风系缆桩基座以及两台螺旋卸船机垂直螺旋系留座移位等。该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0日,总工期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范围:本标范围内设计、供货、制造、施工、安装、验收试验等方面,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项装船机或卸船机的安装或检修或改造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为火电厂装船机或卸船机的安装或检修或改造项目(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反映合同内容关键页的扫描件)。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0日9:00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