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榆社县台曲村,距太原东南方向120公里,距榆社县城城南10公里处,紧靠太焦铁路线,电厂门口与太长高速贯通,另外还有东吕高速纵贯榆社东西,榆洪公路榆社县城至电厂段为3级油路,直通电厂。
2.2规 模: 本项目为榆社电厂新建2×116MW热水锅炉配套的除渣设备,包括水平链斗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和渣仓及其配套卸渣设备。
2.3建设工期: /。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
2.6交货地点: 招标人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内一切采购设备货运及存储事宜。详见技术规范。
2.7交 货 期: 签订合同后45天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套出力满足30t/h及以上的水平链斗式输送机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出力均满足30t/h及以上的”等要求,则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