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采购自用电动装载机,用于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进行煤炭堆垛作 业。电动装载机额定载重量:≥6500kg,煤炭堆装铲斗容量≥4.5m3
2.2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湄洲湾港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
2.5.1 招标范围:电动装载机,额定载重量≥6500kg,煤炭堆装铲斗容量≥4.5m3;4台。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40天,工期说明: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港电动装载机采购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装载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4台所投设备(6.5吨及以上轮式电动装载机)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自行设计及生产制造自有品牌装载机的经验(须提供商 标注册证证书); (2)所投标装载机须具有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所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及制造商(原厂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最低评标价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为 有效投标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19:00:00时至2024-07-17 19: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