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示范区,邻近兴巴高速及省道316线,处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核心位置。项目以“新能源+生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主题,依托新能源大基地,以科技研发、产业应用、国际交流、人才培养为四大核心功能,建设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打造清洁能源和荒漠化治理技术创新研发交流共享平台。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0m2,主要包括实验室、学术交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为65.63亩(43753.91m2),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m²,层高3层,地上建筑高度约16m。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工程技术中心主体建筑,室内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含实验室设备及室内家具),室外设施、绿化和围墙,地块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基础设施等主要工程所有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包含取得规划方案、环保、水保、水资源论证、节能审查等相关前期专题编制)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如有);各类专项验收(环评、水保等)的报告编制、审查、验收、竣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2.3 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4年10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7月30日投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须包含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单项群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²的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含在建和投运,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明确体现业绩要求中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单项群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²的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明确体现业绩要求中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群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的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群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的建筑项目(不含住宅)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明确体现业绩要求中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09时整至2024年9月5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