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华电忻府7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电忻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豆罗镇、三交镇一带境内。
2.2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工程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境内,场区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2.451°,北纬38.357°。本项目场址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豆罗镇、三交镇一带境内,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70MW。场址距忻州市直线距离约20km,距太原市直线距离约58km。场区东侧有G55二广高速通过,北侧有G1812沧榆高速通过,场区周边有S313省道、X911县道经过。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采用58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经4回35kV架空集电线线路汇集至220kV升压站,架空段合计19.2km。本工程利用华电中来忻府区3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进行扩建,利用前期已建成的220kV岁牧线接入牧马变电站。本期扩建一台主变1×70MVA,一台SVG装置1×18Mvar,220kVGIS一个主变间隔,35kV预制舱及测控设备等。
2.3计划工期: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投标人应完成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准备:投标人负责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用地范围施工测量、放点、放线、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台、接通施工用水用电等工作;
(2)升压站站内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升压站内所有设备及建筑基础开挖、回填、混凝土浇筑、预埋件预埋等,事故油池开挖、浇筑及回填,升压站接地开挖及回填,电缆沟开挖及混凝土浇筑(含盖板和电缆沟封堵),围墙施工,进站道路施工,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施工(含道路工程、地面硬化、碎石铺装、排水沟及边坡治理),绿化施工等,以及一二次设备、照明、监控、消防等站内所有管线预埋工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土建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3)升压站站内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全部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预制舱及升压站其他附属设备的卸货、保管、转运、安装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压器及配套设备安装、GIS设备安装、SVG设备安装、预制舱及开关柜安装、220kV构支架采购及安装、400V站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控制电缆和动力电缆及电缆桥架采购及安装接线等、防雷接地设施采购及安装、监控(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室外照明采购及安装一二次设备除厂家提供服务以外的所有安装工作,满足站内设备生产运行和生活所需的专线、网线等开通、设备采购和施工,满足运维投产要求的所有设备、电缆及其他设施的标牌、挂牌、标识粉刷和封堵工作,围栏采购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接线、设备现场静态调试、联动调试和电网调度联调等、电气试验(涉网试验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试运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4)施工过程中配套的消防、安全设施;
(5)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分系统调试、特殊项目调试及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和调度联调;
(6)运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等大件设备进场运输、相关设备的二次运输,施工现场要为设备进场运输车辆提供可通行的道路,并提供设备卸货存放的场地;
(7)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道路、临时供水工程、水保及环保施工;
(8)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网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保护定值计算,启动方案编写等满足电网公司并网需求的一切工作,办理电力质量监督、地方质量监督及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取证等机构或职能部门手续;
(9)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水保、环保等其他专业验收配合;
(10)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本标段所有对内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11)试验:负责地基或基础承载力试验并出具报告,混凝土试块制作及试验,各种原材料的取样送检工作,聘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满足验收条件)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出具报告,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试验(含主变绝缘油和SF6气体检测等)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负责升压站启动,完成电气一次二次各项试验并出具合格报告,满足升压站并网和投产要求的所有试验及报告;
(12)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征地配合工作、竣工验收、满足项目建设单位及电网公司验收要求的全部内容,通过华电集团达标投产验收;
(13)招标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封闭开关设备(GIS)、35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SVG)、预制舱、监控(监测)系统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设备,除以上约定甲供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14)完成招标人为整体项目创优或达标投产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工作等。
(15)按环保、水保、安全“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
(16)包含上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2.4.2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管理规范等。
2.4.3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4.4中标人数量: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近三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220kV及以上规模升压站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且须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技术负责人职称中级及以上。
3.2投标人必须时一般纳税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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