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5 机组总工期为 26 个月,#6 机组里程碑进度与#5 机组 相隔 2 个月,总工期为 28 个月。
2.5 设备名称: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设备
2.6 数 量:2 套完整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 套完整的脱硫废水预处理 系统(2 台机组合用 1 套)
2.7 技术规格:
(1)预处理部分的设计处理能力≥20m3/h,出水含固量≤0.5%;单套高温 烟气旁路蒸发干燥系统的设计处理量 10m³/h;
(2)系统运行可靠性 : ≥95%,设备的开机率 : ≥95%,整套装置年等效可 用系数≥95%;
(3)处理后的干渣含水率小于 2%,系统无任何外排废水;(4)蒸发系统 投运时,水中的氯离子≥98%被固化,进入烟气系统中,不造成脱硫废水量的增 加。
2.8 招标范围:采购 2×1000MW 发电机组全套的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全套 装置包括:2 套完整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 套完整的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2 台机组合用 1 套);以及工艺系统所需的所有管道、烟道、手动阀门高位布置时 用的操作平台、阀门、填料、油漆和所有安装材料(包括支吊架材料)。
2.9 交货地点:饶平县柘林镇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个国内火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或末端废水 处理)系统(喷嘴型式:旋转喷雾,单套出力在 5m³/h 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 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 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 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 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 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 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 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