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阜康发电公司后勤外委服务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阜康市。
2.2项目规模:2*1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预计2025年04月01日-2028
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后勤外委服务项目(CHDTDZ058/19-QT-35601):制水服务:按照本单位纯净水系统制作纯净水并完成配送。招待所服务:招待所住宿服务、会议服务。包括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会议服务(桌签打印、会场布置等)、接待服务、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物业管理:办公区、生活区保洁队负责的区域的卫生管理;全厂非生产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及检查,设施维修的联系及监督管理;宿舍楼、周转房管理及特殊需要情况下的临时用工管理。小车班:单位车辆、扫地车、洒水车(扫雪车)等车辆驾驶(车辆由本单位提供)。档案员:完成档案相关管理工作。保洁服务:生产区、生活区保洁及非生产区保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后勤外委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卫生保洁服务合同业绩。(2)物业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7 10:10到2024-11-15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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