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扩建地块内电力线路 迁改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
2.4 建设规模:延安电厂二期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 组,同步脱硫、脱硝。二期扩建地块内共有 7 条电力线路需迁改,分别为 110kV 现甘线、110kV 现洲Ⅰ线、110kV 现洲Ⅱ线、35kV 道庄 T 线、35kV 现道线、10kV 线路和 400V 线路各一条 。
2.5 计划工期:计划 2024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148 日 历天。
2.6 招标范围: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扩建地块内所有电力 线路、铁塔的迁改采用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于一体的 EPC 模式,具 体包括: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及现场服务, 施工临时用地、建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所有手续的办理、所有工 程建设必需的协调、路径及图纸的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建筑、 安装、试验、调试、旧电力线路拆除、施工道路修筑、线路标志牌安装、线路参
数测试、接入等) 、青苗赔偿、环保、水保、环评、竣工验收、停电计划的申请 及验收送电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费用包含青苗赔偿、临时及永久 占地、协调、专家评审、质量监检及其他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已竣工 EPC 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 路已竣工 EPC 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 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设计业绩或已 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 已竣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 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