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山西综合能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科技创新城科荟路10号。主营电力生产、供应及电力项目建设等相关运营业务,同时兼顾餐饮、住宿、会议等一系列楼宇后勤服务。现需委托经验丰富、专业性较强的团队为我公司开展工程服务及后勤服务。
需投入10名专职驾驶员、1名档案资料员及1名辅助办公人员提供相关服务(最终服务人员数量按照招标方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1.2山西综合能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有:榆社郝北光伏电站5万千瓦、榆社云安光伏电站1万千瓦、黎城盈恒光伏电站25万千瓦、芮城陌南光伏电站15万千瓦、芮城昌光光伏电站40万千瓦、芮城西陌光伏电站15万千瓦、左权羊角风电场5.1万千瓦、五寨李家坪风电场9.57万千瓦、平鲁掌柜窑风电场7万千瓦、繁峙磐固风电场10万千瓦。
甲方下属六个场站(黎城盈恒光伏电站、芮城陌南光伏电站、左权羊角风电、五寨李家坪风电、平鲁掌柜窑风电、繁峙磐固风电)需找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专业的司机、厨师、特种车辆驾驶员、资料员、土建专工、安全专家等共 16 人。
2.2服务期要求:
2.2.1山西综合能源公司2025-2027年度工程及后勤服务: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若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上级公司综合计划批复情况)出现偏差,按照实际服务期限及工作量据实结算,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2.2甲方下属六个场站2025年度工程及后勤服务:暂定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12个月,以合同内签订的服务期限为准,且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有关劳务外包或后勤服务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