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6家火电单位尿素打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吉林公司是 在吉林区域的省级公司,目前,吉林区域在运火力发电机组17台,总装机容量491万千瓦,其中,双辽公司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吉林厂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69万千瓦,江南公司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66万千瓦,长热一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延吉公司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白城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4万千瓦。本项目不分标段,采用统采分签分付形式。项目单位为: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 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延吉热电厂、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厂。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司所属六家火电企业脱硝用尿素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码垛服务等,预估总量74700吨,其中双辽公司36000吨,江南公司7500吨,吉林厂6900吨,长热一厂10500吨,延吉公司6300吨,白城厂7500吨。采用浮动价格按实际供应量结算。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质量标准中的指标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尿素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它能证明相关内容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