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2标段划分:山西分公司下属单位职工体检服务框架协议标段包 1。
2.3服 务 期:自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选择专业体检机构或具有专门体检通道的医疗机构,为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山西分公司职工提供相关项目的体检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山西分公司下属单位职工体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回执》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体检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