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300MWac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300MWac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段招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站址中心坐标东经67.5533°,北纬40.32750°,场区中心距吉扎克州府约30km,项目场址紧邻4R36和4P37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场区周围道路完善,设备运输便捷。升压站由南侧现有混凝土道路接引。升压站和光伏场区所处地为平地。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乌兹别克吉扎克州,本项目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ac。项目工作内容:设计、投资、建设、一个交流侧装机300.00MW,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362.42934MWp的光伏电站,同步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以及配套建设送变电工程(包括外送线路、对侧站扎法拉巴德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规划占地约16248亩。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开工之日起12个月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发电监理-工程监理服务(CHDTDZ003/19-JL-00101):工程监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监理-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境外新能源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②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02 14:47到2024-1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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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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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