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试验室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压缩空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号试验室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压缩空气管道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19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10号实验室的压缩空气管道,气源由10号试 验室北侧的2号实验室内空压站提供的2条供气管道(40MPa)输送至各用气点。本次项 目不涉及气源的设计与施工。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压缩空气管道的二次优化设计、制造、运输、卸货、 存放、保管、安装调试、配套土建施工(包括道路与绿化破拆后的恢复)、交验、操 作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4 工 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检验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具有已完单项合同额≥ 60 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拟派 项目经理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近2年的施工 中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
(2)单位及单位实控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网站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 月 7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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