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XZB】20241004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发路北、博学路东。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约3960平方米,地上三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土建、给排水、室内精装修、采暖、电气、弱电、电梯、室外幼儿园苗木、室外幼儿园园建等内容。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同时达到本招标文件、合同下册质量标准附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如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须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建筑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4.4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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