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2.2 建设规模:
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克旗公司)是利用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 40 亿 m3/年天 然气, 一系列装置已投产,天然气产能 13.3 亿 m3/年。厂区内依托现有空分装置和公用工程新建一套全厂液氮后备系统,包含 2000m3 液氮储罐 1 台,具备 6000Nm3/h 的液氮汽化系统及充、卸车系统。工 艺技术采用投标方提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的液氮储存成套技术。本项 目主要包括液氮储罐、真空液氮储罐(利旧) 、液氮输送泵、水浴式汽化器、空 浴式汽化器(利旧)、液氮充卸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循环水、消防水、蒸汽、氮气、仪表空气、变配电等)。
2.3 工期要求:
项目绝对建设工期为7个月(本项目不进行冬季施工),具体工期要求:
2.3.1 设计
(1)初步工程设计完成时间为合同签字之日起10日内。 (2)详细工程设计完成时间为合同签字之日起1个月内。
2.3.2 设备到货及施工
(1)合同签订后绝对工期3个月内基础出零米。 (2)液氮泵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3)液氮贮槽到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时间为进场后4个月内。
2.3.3 投产
合同签订后绝对工期 7 个月内产出符合技术要求所约定的的氮气, 且整个装置及装车系统稳定运行 72 小时视为投产。
2.4 招标范围:液氮后备系统及配套项目 EPC 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方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2.1 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3)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
3.2.2 施工资质: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必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3 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 6 年(2018 年-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0 立方米及以上液氮或液氧或液氩或 LNG 等低温液体系统业绩, 包含已完成 和在建业绩, 并提供反映储罐容量等有效信息的合同扫描件, 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等。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为 3 家) 法人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 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3.3.1 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3)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
(2)设计业绩:近 6 年(2018 年-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0 立方米及以上液氮或液氧或液氩或 LNG 等低温液体系统设计业 绩, 包含已完成和在建业绩, 并提供反映储罐容量等有效信息的合同扫描件, 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2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6 年(2018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0 立方米及以上液氮或液氧或液氩或 LNG 等低温液体 系统施工业绩, 包含已完成和在建业绩, 并提供反映储罐容量等有效信息的合同 扫描件, 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
3.4 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 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