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总投资额:约43607.60万元;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 2×220t/h 锅炉、供热首站及相关辅助系统,近期供热面积643.91万平方米,远期供热面积747.6万平方米。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厂区范围内各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的工艺和土建部分;包括:总体工程、锅炉工程、燃料运输工程、除灰渣工程、供水工程、水处理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含通讯、保护、远动工程)、热力控制工程、土建工程、环保工程。
2.5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上村村、中村村、下村村;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招标范围为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承包。
2.7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610日历天,设计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锅炉安装A级、公用管道安装GB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热动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同类型工程业绩,同类型业绩以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为准,时间以竣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同类型项目以集中供热工程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16时至2024年1月19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