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4 号机组汽轮发电机本体及小汽轮机本体 检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京宁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负责完成 2024 年 3、4 号机组汽轮机本体及附属系统等检修过程中涵盖的所 有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和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 效期内。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本标 工程施工业绩 3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 指具有 6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汽轮机本体检修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 至 2024 年 01 月 2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