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冷风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冷风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冷风机: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8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1月24日23时59分59秒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的完整性工程。具体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1 |
冷风机 |
冷风风量:额定12000m³/h |
66台 |
2.2 交付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
2.3交付使用期:2024年5月15日前。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主要内容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②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18日到2024年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