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废物流智能转运装置研制项目
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废物流智能转运装置,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废物流智能转 运装置研制外协任务书》。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16 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 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4) 近 36 个月内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到行政或 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信誉要求:a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未 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的);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 全天(北京时间)。